贵州省港澳台侨投资企业商会 会员权利
发布日期:
2021-10-18 12:16
一、政府合作:
1.1、传达国家、省、市最新的优惠补助政策及行业内最新的法律、法规等;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协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1.2、向政府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协调落实,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1.3、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的意愿和呼声,并就行业内重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1.4、为会员企业申报各种政府项目提供智力、技术、政府资源。
二、金融合作:
2.1、加强商会和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强和各大银行的全方位合作,积极探讨和国际、国内投行、私募基金结合的投资基金或担保公司的合作;
2.2、根据企业需求、规模等因素,会员可以向商会合作银行提出授信申请,经过审核后可给予会员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和有效期内可提款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帮助会员融资牵线,获得资金援助。
三、资源整合:
3.1、促进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信息沟通,鼓励会员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3.2、整合企业资源、形成合力,帮助会员企业在商会平台上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
3.3、为会员在相关国家和地区兴办企业、开拓市场提供信息咨询、联络和协调服务;
3.4、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困难,商会将尽最大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四、组织交流、开展活动:
4.1、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投资考察及各种招商会、博览会、技术交流会,提供专家服务,为会员企业创造更多参与经贸合作的机会,寻找项目商机,帮助会员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4.2、不定期举行各类丰富多彩的名企名人沙龙、茶话会等形式的联谊活动,促进交流合作;
4.3、会员企业可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重大活动、年会、研讨会和企业之间的交流活动等。
五、宣传报道:
5.1、通过商会快讯、会刊、网站、公众号以及各类媒体宣传、报道会员单位的重要活动和取得的成绩,树立整体形象、扩大影响力、提升商会和会员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六、管理、培训:
6.1、通过与国际、国内著名的商学院等学术机构及政府部门的合作,对会员进行企业管理、政策解读等培训,为会员提供学习机会,不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6.2、组织开展学习、考察、展会、讲座、论坛、培训等活动;
6.3、组织专家学者为其量身定制竞争与发展的高效能方略;
6.4、引导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各类技术服务、技术交流、技术咨询、职称考核等活动。
七、法律服务:
7.1、设立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商会法务服务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法律服务中的各项事务,为商会会员企业及其他有意寻找法律援助单位与个人提供专业法律援助并整合。
7.2、定期组织开展企业法律知识讲座,提高会员企业法律防护意识,整合行业资源包括政府,工商,教育等行政单位资源,为商会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八、咨询服务:
8.1、提供经济、法律、产业政策等咨询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引导会员企业依法经营,为会员单位提供移民、海外留学、海外务工、海外旅游、海外企业收购等相对应的咨询委托服务。
以上服务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免费、优惠方式为各级会员单位服务,解释权归本会所有,欢迎会员对本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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